汉语词典> 主判的解释
主判zhǔ pàn
词典解释

唐宋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。


兼任:

①同时担任几个职务:总务主任兼任学校工会主席。

②不是专任的:兼任教员。

职务:

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。

zhǔ ㄓㄨˇ

◎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
◎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
◎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
◎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
◎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
◎ 预示:早霞主雨。

◎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
◎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
◎ 姓。

pàn ㄆㄢˋ

◎ 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
◎ 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
◎ 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
◎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
◎ 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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