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部院的解释
部院bù yuàn
词典解释

1.清代各省巡抚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故称巡抚为部院。

2.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。


巡抚:

①巡察安抚:巡抚疆域。

②官名。从明代宣德时起,各省专设。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,总揽一省军事、刑狱、吏治等。

都察院:

官署名。明清时的监察机构。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,设都察院。专司巡按州县,考察官吏,整饬风纪。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,合称科道。

六部:

从隋唐开始,中国封建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一般分为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各部,统称六部。

中央:

1.四方之中。

2.中间。

3.古指国君。

4.今指国家政权或政治团体的最高领导机构。

5.古代以五方配五行,中央表土,土色黄,故又以中央代表黄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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