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守贰的解释
守贰shǒu èr
词典解释

指知州﹑通判等官。


知州:

官名。宋代委朝臣为州一级地方行政长官,称“权知某军州事”,简称知州。明清时成为州长官的名称,为直隶州知州者,地位略低于知府;为散州知州者,地位与知县同。

通判:

1.公正裁决。

2.官名。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,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。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,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,号称监州。明清设于各府,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,职务远较宋初为轻轻。清代另有州通判,称州判。亦指任通判之职。

(貳)èr ㄦˋ

◎ “二”的大写。

◎ 变节,背叛:贰臣。贰心。

shǒu ㄕㄡˇ

◎ 保持,卫护:守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守御。守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守节。守恒。守望相助。墨守成规。

◎ 看管:看守。守护。

◎ 在一个地方不动:守株待兔。留守。

◎ 遵照:遵守。守法。守时。

◎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守。因循守旧。

◎ 呆在一起:厮守。

◎ 节操:操守。

◎ 靠近,依傍:守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

◎ 古代官名:太守。守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守刺(太守,刺史)。守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

◎ 姓。
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分享到: 更多
阅读(1497次)
与“守贰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守贰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守贰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