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南北和谈的解释
南北和谈nán běi hé tán
词典解释

①1911年武昌起义后,在帝国主义操纵下,南方革命军代表和北洋军阀袁世凯代表在上海举行和谈。革命军提出废除清政府、确立共和政体等条件;北洋军阀方面提出停战、清帝退位、举袁世凯为大总统三项条件。在袁的政治欺骗和军事压力下,南方接受了三项条件。

②1917年北洋军阀废弃国会和临时约法,赶走总统黎元洪。孙中山在南方广州成立护法军政府,后遭排挤,军政府被南方军阀控制。1919年2月,北洋政府代表和南方军政府代表在上海和谈,但未达成协议。


废除:

取消;废止(法令、制度、条约等):废除农奴制ㄧ废除不平等条约。

北洋:

清末指奉天(辽宁)、直隶(河北)、山东沿海地区。特设北洋通商大臣,由直隶总督兼任。

军政府:

军事时期由军人建立和领导的政府。

临时:

①副词。表示事情将要发生的时候:临时抱佛脚|临时找个替身。

②非正式的;短时间的:临时工。

操纵:

控制;支配:操纵市场|远距离操纵|为他人所操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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