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李劫夫的解释
李劫夫lǐ jié fū
词典解释

李劫夫(1913-1976)作曲家。原名云龙,吉林农安人。早年在家乡当小学教师。1937年入延安人民剧社。后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从事文艺工作。1948年后任东北鲁艺音乐部部长、东北音乐专科学校校长、沈阳音乐学院院长。作有歌曲《歌唱二小放牛郎》、《哈瓦那的孩子》、《我们走在大路上》等二百余首及歌剧《星星之火》等。


专科学校:

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。整个学校只设某一类学科或专业。如师范专科学校、医学专科学校。学制二至三年。

从事:

①做某事;参与某种事业:告养回籍,从事农耕|从事教育工作。

②处置;处理:依法从事。

路上:

1.在路途中。

2.道路上面。

3.犹言手面上,眼前。

歌曲:

供人歌唱的作品,是诗歌和音乐的结合。

延安:

陕西省县级市及专区政府所在地。位于陕北黄土高原,面积341平方公里,人口25万。1936年到1947年为中国共产党党中央所在地和陕甘宁边区首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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