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王小波、李顺起义的解释
王小波、李顺起义wáng xiǎo bō、 lǐ shùn qǐ yì
词典解释

北宋初的农民起义。公元993年,王小波在青城(今四川都江堰西)起义,提出“均贫富”的主张,从者万余,占青城、彭山。不久,王小波牺牲,李顺继为首领。次年占成都,建大蜀政权,控制四川大部。宋政府派兵镇压,攻陷成都,李顺遇害。余部坚持战斗,至995年失败。


坚持:

坚决保持、维护或进行:坚持原则ㄧ坚持己见ㄧ坚持不懈 ㄧ坚持工作。

主张:

主意,见解;也指持有某种见解:没了主张|妈妈主张我学美术,爸爸主张我学物理。

成都:

中国四川省省会和西南地区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之一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,成都平原中心。面积3861平方公里。人口401万(1982)。

政府:

即国家行政机关。按管辖范围分,单一制国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,复合制国家有联邦政府和邦(州)政府。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联邦政府。

首领:

①头和颈:保全首领。

②为首的人:集团首领|梁山首领。
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分享到: 更多
阅读(1829次)
与“王小波、李顺起义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王小波、李顺起义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王小波、李顺起义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