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野司寇的解释
野司寇yě sī kòu
词典解释

官名。掌郊野之诉讼及管理所征发的徒役。


徒役:

1.服劳役的人。

2.门徒;弟子。

诉讼:

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,为处理案件而进行的活动。刑事诉讼中还有公安机关参加。以起诉、审判、执行为基本阶段,刑事诉讼中还包括侦查(就公诉案件而言)。司法机关(刑事诉讼中还包括公安机关)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。因案件性质不同,分为刑事诉讼、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。

官名:
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
②官衔。

征发:

谓征集调遣人力或物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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