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醉倒山公的解释
醉倒山公
词典解释
典出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任诞》:“山季伦为荆州,时出酣畅,人为之歌曰:‘山公时一醉,径造高阳池,日莫倒载归,茗艼无所知。’”后以“醉倒山公”形容酒醉。
- 人为:
①人力所为;人做的:天自出巧非人为|事在人为。
②人造成的:人为的障碍。
- 酣畅:
畅快:喝得酣畅丨睡得很酣畅。
- 酒醉:
1.饮酒过量而神志不清,失态。
2.谓以酒浸渍食物。
- 所知:
1.所知道的;知道。
2.相识的人;要好的人。
- 南朝:
1.我国南北朝时期,据有江南地区的宋﹑齐﹑梁﹑陈四朝的总称。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,即今南京市,故后人或借指南京。
2.泛称位于南方的南宋﹑南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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