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宣尉司的解释
宣尉司
词典解释
即宣慰司。亦借称宣慰使。
- 宣慰使:
官名。唐元和十四年,平淄青节度留后李师道,分其地为三镇,以杨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。此是临时性差遣,不为常制,见《旧唐书.杨于陵传》。元代为宣慰使司长官。至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专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,为土司世袭之官。参见“宣慰司”。
- 宣慰司:
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﹑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● 司
◎ 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司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
◎ 官署名称:人事司。
◎ 视察:司日月之长短。
◎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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