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十方常住的解释
十方常住shí fāng cháng zhù
词典解释

佛教语。四种常住之一。谓接待往来僧人的寺院。亦称庙产等物品。见《行事钞》卷中之一。


寺院:

1.佛寺的总称。

2.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﹑神学院等。

接待:

招待:接待室ㄧ接待来宾。

行事:

1.办事;从事。

2.所行之事实。

3.出使之事;行人之事。

4.指行房。

5.往事;成事。

僧人:

出家的佛教徒。

常住:

1.佛教语。永存。

2.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。

3.僧﹑道称寺舍﹑田地﹑什物等为常住物,简称常住。

4.道观中的主事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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