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廷史的解释
廷史
词典解释
廷尉的属吏,掌书记。
- 属吏:
谓交给执法官吏处理。
- 掌书记:
唐代外官之一,景龙元年置。亦为观察使或节度使的属官。宋代亦置此职。
- 廷尉:
官名。掌司法刑狱。始置于秦,汉景帝时改称大理,武帝时复称廷尉。东汉后或称廷尉、大理和廷尉卿。北齐至明清都称大理寺卿。
● 廷
◎ 封建时代君主受朝问政的地方:朝(
)廷。宫廷。廷杖。廷试(科举时代皇帝的殿试)。廷对(a.在朝廷中当众对答;b.科举时代皇帝的殿试)。● 史
◎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
◎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
◎ 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
◎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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