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深圳市的解释
深圳市shēn zhèn shì
词典解释

在广东省南部,广九铁路纵贯,邻接香港新界地区。1979年设市,1980年辟为特区。人口99.16万(1995年)。是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和游览事业为主的新兴城市。高楼林立,工商业发达。有公明温泉、大鹏湾、中华民俗文化村等风景名胜。


发达:

①(事物)已有充分发展;(事业)兴盛:肌肉发达ㄧ四肢发达ㄧ工业发达ㄧ交通发达。

②使充分发展:发达经济ㄧ发达贸易。

林立:

像林中树木般竖立着,形容众多:高楼林立|烟囱林立|樯帆林立。

南部:

1.指南匈奴诸部。

2.南边;南方地区。

发展:

①事物由小到大、由简单到复杂、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:事态还在发展ㄧ社会发展规律。

②扩大(组织、规模等):发展新会员 ㄧ发展轻纺工业。

中华:

1.古代华夏族多建都于黄河南北,以其在四方之中,因称之为中华。后各朝疆土渐广,凡所统辖,皆称中华,亦称中国。

2.指中原。

3.古时对华夏族﹑汉族的称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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