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解释
巴黎高等师范学校bā lí gāo děng shī fàn xué xiào
词典解释

法国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的高等学校。1795年创建于巴黎。原名巴黎师范学校,1845年改现名。1903年起成为巴黎大学的附属机构。分文理两科。学校免收学费并向学生发放助学金。毕业后须到指定岗位为国家服务十年。


发放:

①(政府、机构)把钱或物资等发给需要的人:发放贷款 ㄧ发放救济粮 ㄧ发放经营许可证。

②发出。放出:发放信号弹。

③处理;处置(多见于早期白话)。

毕业:

在学校或训练班学习期满,达到规定的要求,结束学习:大学毕业ㄧ他的学习成绩太差,毕不了业。

助学金:

发给学生的补助金。

文理:

1.礼仪。

2.犹条理。

3.文辞义理;文章条理。

4.花纹;纹理。

5.病人的气色脉理。

6.文科和理科。

7.逻辑学的早期译名。

高等:

①比较高深的:高等数学。

②高级:高等学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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