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交政的解释
交政
词典解释
谓大臣擅政,私与盟会以交接诸侯。
- 大臣:
1.官职尊贵之臣。
2.清代用为官号。如内官有总管大臣﹑军机大臣等﹐外官有参赞大臣﹑领队大臣等﹐特遣的称钦差大臣。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﹐侍郎为副大臣。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。
- 盟会:
犹会盟。古代诸侯间的集会结盟。
- 交接:
①连接:夏秋交接的季节。
②移交和接替:新上任的保管和老保管办理交接手续。
③结交:他交接的朋友也是爱好京剧的。
- 擅政:
独揽朝政。
- 诸侯:
①西周、春秋时分封的各国国君。必须服从王命,交纳贡赋和捍卫王室。在其封土内世袭占有封地及居民,世代掌握统治权。
②借指掌握军政大权的地方长官:苟全生命于乱世,不求闻达于诸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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