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中日联合声明的解释
中日联合声明
词典解释
全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》。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订。两国政府声明:中日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,实现邦交正常化;日本政府对过去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反省;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。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;为表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,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。双方都宣布,不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,并反对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。声明签订之日起,中日两国即建立正式外交关系。
- 反省:
回想自己的思想行动,检查其中的错误:停职反省。
- 重大:
1.谓物体大而沉重。
2.大而重要。
3.指高而重要的官位。
4.指诗文风格凝重,气象阔大。
- 谋求:
想办法寻求:谋求解决办法。
- 全称:
1.指某一类事物的全部﹑全体。
2.完整的称呼﹑叫法(多指具体的组织机构)。
- 正式:
1.法式。
2.合乎一般公认标准的或合乎一定手续的。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阅读(1958次)
与“中日联合声明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中日联合声明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中日联合声明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