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总理衙门的解释
总理衙门
词典解释
全称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1861年初清政府为办理洋务而设立的中央机构。初由恭亲王奕䜣主持。主要职责是:办理外交事宜,兼管通商、海关、海防、制造、路矿、学校等项事务。实际上成为清政府的“内阁”。1901年改组为外交部。
[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Qing Dynasty] 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,后改为“外务部”(外交部)
令总理衙门传旨。——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- 洋务:
1.清末指与外国有关的政治﹑经济﹑外交﹑军事﹑文化等事务;亦指模仿外国上述方面的事务。
2.香港等地指以外国人为对象的服务行业。
- 总理:
①中央政府首脑的名称之一。
②有的政党、社团的领导人也称总理。如孙中山是中国国民党的总理。
- 全称:
1.指某一类事物的全部﹑全体。
2.完整的称呼﹑叫法(多指具体的组织机构)。
- 衙门:
1.旧时官吏办事的地方。
2.比喻官僚机关。
3.唐代宫殿的大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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