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专属经济区的解释
专属经济区
词典解释
以领海外界线为起点向外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。沿海国家对该海域内的生物与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享有主权权利,并对海域内的人工岛屿、设备、海洋科学研究及海洋环境保护等享有管辖权。其他国家在该区域内享有航行、飞越、敷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。
- 享有:
1.谓在社会上有所取得。如权利﹑自由﹑声望等。
2.享受。
- 海底:
1.海洋的底部。
2.海床。
- 飞越:
①飞着从上空越过:飞越大西洋。
②〈书〉飞扬
②:心神飞越。
- 电缆:
装有绝缘层和保护外皮的导线,通常是比较粗的,由多股彼此绝缘的导线构成。多架在空中或装在地下、水底,用于电讯或电力输送。
- 航行:
船在水里或飞机在空中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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