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京控的解释
京控jīng kòng
词典解释

清代官民有冤屈,经地方最高级官署审判仍不能解决时,可赴京向都察院及步军统领衙门控诉,谓之“京控”。


冤屈:

1.郁悒;委曲。

2.冤枉,无罪而被诬为有罪。

3.指加人以恶名或罪名。

4.指冤狱﹐冤案。

衙门:

1.旧时官吏办事的地方。

2.比喻官僚机关。

3.唐代宫殿的大门。

官民:

官吏和百姓;官方和民间。

都察院:

官署名。明清时的监察机构。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,设都察院。专司巡按州县,考察官吏,整饬风纪。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,合称科道。

控诉:

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经过,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舆论的制裁:控诉大会 ㄧ控诉旧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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