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法曹的解释
法曹
词典解释
1.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
2.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
- 驿传:
传舍;驿站。为我国历代封建政府供官员往来和递送公文用的交通机构,又为封建制度下对平民的一种徭役。清末举办邮局后始废除。
- 官吏:
旧时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。
- 指掌:
1.比喻事理浅显易明或对事情非常熟悉了解。语出《论语.八佾》:“或问禘之说。子曰:‘不知也。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,其如示诸斯乎?’指其掌。”朱熹集注:“指其掌,弟子记夫子言此而自指其掌,言其明且易也。”
2.比喻事情容易办。语出《礼记.仲尼燕居》:“明乎郊社之义,尝禘之礼,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?”
3.手指和手掌。
4.抵掌,击掌。
- 邮递:
1.传舍,驿站。
2.邮寄,由邮局递送。
3.邮寄的书信。
- 司法:
1.官名。两汉有决曹﹑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。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,在州曰司法参军。宋沿唐制,诸州置司法参军。元废。参阅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七》。
2.星官名。
3.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﹑刑事案件进行侦察﹑审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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