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当铺的解释
当铺
词典解释
中国旧时经营物品抵押放款的机构。多由私人独资或合伙经营。当户大多是贫苦百姓。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。赎当时须付利息。抵押期限自六个月到十八个月不等。期满不赎,由当铺变卖。新中国成立后取消。改革开放后,有些地方恢复当铺,其性质和办法同旧时不同。
- 百姓:
①商、周时通指贵族。
②战国后用以通称平民。
- 私人:
1.古时称公卿﹑大夫或王室的家臣。
2.亲戚朋友或以私交﹑私利相依附的人。
3.通奸的情人。
4.个人。对公家而言。
- 当户:
1.对着门户。
2.指主持门户。
3.匈奴官名。
- 取消:
1.亦作“取销”。
2.使原有的制度﹑规章﹑资格﹑权利等失去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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