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柏署的解释
柏署
词典解释
御史官署的别称。
- 别称:
正式名称以外的别名。
- 御史:
1.官名。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皆有御史,为国君亲近之职,掌文书及记事。秦设御史大夫,职副丞相,位甚尊;并以御史监郡,遂有纠察弹劾之权,盖因近臣使作耳目。汉以后,御史职衔累有变化,职责则专司纠弹,而文书记事乃归太史掌管。
2.喻指起监督作用的人或事物。
- 官署:
官厅。
● 柏
◎ 常绿乔木,叶鳞片状,结球果,有“扁柏”、“侧柏”、“圆柏”、“罗汉柏”等多种。木质坚硬,纹理致密。可供建筑及制造器物之用:柏露(柏树上的露水,据说用以洗眼,有明目的作用)。
◎ 姓。
● 柏
◎ 〔柏林〕德国的首都。
◎ cypress
● 柏
◎ 同“檗”。
● 署
◎ 办理公务的机关:专署。公署。官署。
◎ 布置:部署。
◎ 签名,题字:签署。署名。署字。
◎ 暂代:署理。兼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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