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学庭的解释
学庭
词典解释
泛指学校。
- 泛指:
1.谓手指轻弹琴弦。
2.谓不专指一事或一人。
- 学校:
有计划、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。起源于奴隶社会。中国古代的学校称为庠、序、学、校。在开始产生时不都是专门的教育机构,而兼为习射、养老的场所。以后的学校一般称为学。1902年《钦定学堂章程》中称为学堂,1912年的学制中改称为学校。
● 学(學)
◎ 效法,钻研知识,获得知识,读书:学生。学徒。学习。学业。学友。学者。学阀。学制。学历。学步邯郸(讥讽人只知模仿,不善于学而无成就,亦作“邯郸学步”)。
◎ 传授知识的地方:学校(简称“学”或“校”)。学院。学府。中学。大学。上学。
◎ 掌握的知识:学问(简称“学”)。学术(一切学问的总称)。学位。学士(a.学位名,大学毕业生;b.古代官名)。才学。治学。学识。博学多才。
◎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:学说。哲学。数学。小学(a.古代指文学、音韵、训诂学;b.现指初等学校)。
● 庭
◎ 堂阶前的院子:庭院。庭园。庭除(“除”,台阶)。
◎ 厅堂:庭宇。庭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庭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庭。
◎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庭。
◎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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