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南斯拉夫的解释
南斯拉夫nán sī lā fū
词典解释

①旧国名。在欧洲东南部。由塞尔维亚、克罗地亚、斯洛文尼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马其顿、黑山六个共和国组成的联邦共和国。1991年联邦解体,斯洛文尼亚、克罗地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马其顿四国先后宣告独立。1992年,塞尔维亚、黑山两国宣布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。

②东南欧国家,在巴尔干半岛上。临亚得里亚海。面积10.22万平方千米。人口1048.2万(1993年)。首都贝尔格莱德。地形以丘陵、山地为主,北部多瑙河流经地区为平原。大部地区为温带大陆性气候。工业以机械制造最重要。玉米和小麦为主要农产品。


东南欧:

欧洲的东南部。包括罗马尼亚﹑南斯拉夫﹑保加利亚﹑阿尔巴尼亚﹑希腊等国及土耳其的欧洲部分。

面积:

几何学的基本度量之一。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块区域大小的正数。通常以边长为单位长的正方形的面积为度量单位。

人口:

1.居住在一定地域内或一个集体内的人的总数。

2.人。

3.人的口,指言谈﹑议论。

平原:

陆地上海拔一般在200米以下的宽广低平的地区。世界最大的平原为巴西的亚马孙平原,中国最大的平原为东北平原。

千米:

公制长度单位。一千米等于一公里,合我国二市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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