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解释
中华民国临时约法zhōng huá mín guó lín shí yuē fǎ
词典解释

辛亥革命后制定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。1912年3月由孙中山公布。规定: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;国民一律平等;国民有言论、集会、结社、著作等自由;参议院行使立法权,有弹劾总统的权力。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,后被袁世凯撕毁。


著作:

1.用文字表达意见﹑知识﹑思想﹑感情等。

2.著作的成品。

3.见“著作郎”。

行使:

1.古称使臣。

2.执行;使用。

性质:

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与他事物不同的特征:问题的性质|社论带有指导性质的。

具有:

有(多用于抽象事物):具有信心ㄧ具有伟大的意义。

集会:

集合在一起开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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