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民事权利能力的解释
民事权利能力
词典解释
简称“权利能力”。通常指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。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。前者始于出生,终于死亡;后者产生于法人的依法成立,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。
- 能够:
①表示具有某种能力或可能:我相信我能够践约|学习能够使人长智慧。
②表示许可:预定下个星期一举行的晚会,家属也能够参加。
- 资格:
①经历、地位、身份等:老资格|出身资格|资格尚浅。
②应具备的条件、身份等:具备资格|审查资格。
③资质体格:资格清秀。
- 行使:
1.古称使臣。
2.执行;使用。
- 出生:
1.胎儿从母体中生出来。
2.指事物的产生。
3.舍生。
4.分出。
- 法人:
法律上指根据法律参加民事活动的组织,如公司、社团等。法人享有与其业务有关的民事权利,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(区别于‘自然人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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