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佛兰德斯美术的解释
佛兰德斯美术
词典解释
16-18世纪尼德兰南部(今比利时及法国一小部)美术的通称。原为尼德兰美术的一部分。1579年荷兰独立后,即称佛兰德斯美术。既带有民主性倾向,又保留着明显的贵族性和宗教性,追求富丽堂皇的装饰风格。代表人物有勃鲁盖尔、鲁本斯、凡·戴克等。对欧洲美术的发展有很大影响。
- 南部:
1.指南匈奴诸部。
2.南边;南方地区。
- 发展:
①事物由小到大、由简单到复杂、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:事态还在发展ㄧ社会发展规律。
②扩大(组织、规模等):发展新会员 ㄧ发展轻纺工业。
- 装饰:
1.打扮;修饰。
2.装潢。
3.点缀,装点。
4.指装饰品。
5.犹夸饰。
- 小部:
1.指唐代宫廷中的少年歌舞乐队。
2.泛指梨园﹑教坊演剧奏曲。
3.小部落。
- 通称:
1.通常的称呼。
2.一般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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