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十三行的解释
十三行
词典解释
1.法帖名。晋王献之所书《洛神赋》真迹,至南宋时仅存十三行,共二百五十字。故名。今传本有玉版十三行﹑柳跋十三行两种。参阅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》卷十一。
2.鸦片战争前广州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。行数并不固定。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﹑规礼,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;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。1842年《南京条约》订立后,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,乃日趋没落。相传十三行名称起于明代,意义不详。俗亦称“洋行”﹑“洋货行”﹑“外洋行”。
3.清代天津脚夫﹑挑夫等苦工的组织。
- 没落:
①衰败;趋向覆灭:没落阶级|没落的地主家庭。
②流落:没落于他乡。
- 经营:
①筹划并管理(企业等):经营商业ㄧ经营畜牧业 ㄧ苦心经营。
②泛指计划和组织:这个展览会是煞费经营的。
- 十一:
1.十分之一。指税率。谓十分中取其一分。
2.十分之一。指利率。有时用为泛指。
3.十分之一。亦泛指经商获利。
4.十分之一。表示可能性很小或很小的一部分。
- 订立:
双方或几方把商定的事项用书面形式(如条约、合同等)肯定下来:订立卫生公约ㄧ两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了贸易协定。
- 享有:
1.谓在社会上有所取得。如权利﹑自由﹑声望等。
2.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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