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受遗的解释
受遗shòu yí
词典解释

古代谓大臣接受皇帝的遗命以辅政。


大臣:

1.官职尊贵之臣。

2.清代用为官号。如内官有总管大臣﹑军机大臣等﹐外官有参赞大臣﹑领队大臣等﹐特遣的称钦差大臣。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﹐侍郎为副大臣。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。

皇帝:

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号。在我国皇帝的称号始于秦始皇。

遗命:

犹遗嘱。

辅政:

辅佐治理政事。

接受:

对事物容纳而不拒绝:接受任务 ㄧ接受考验ㄧ接受教训 ㄧ虚心接受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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