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敕局的解释
敕局
词典解释
宋时内廷承旨撰制法律条例的机构。
- 承旨:
1.亦作“承指”。逢迎意旨。
2.接受圣旨。
3.官名。唐代翰林院有翰林学士承旨,位在诸学士上。凡大诰令﹑大废置﹑重要政事,皆得专对。宋元仍其制。元赵孟俯曾为此官,世称赵承旨。明废。参阅唐元稹《翰林承旨学士记》。又五代枢密院有枢密院承旨﹑副承旨;宋代枢密院有都承旨﹑副承旨。初用武臣,后参用文臣。参阅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二》。
- 条例:
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。在我国,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“条例”,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。国务院制定的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、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也称“条例”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。
- 内廷:
1.内庭。
2.内朝。对外廷而言。清代内廷指干清门内,皇帝召见臣下﹑处理政务之所。军机处﹑南书房等重要机构均设于此。
- 机构:
①机械的内部构造或机械内部的一个单元:传动机构ㄧ液压机构。
②泛指机关、团体或其他工作单位:外交机构ㄧ这个机构已经撤销了。
③机关、团体等的内部组织:机构庞大ㄧ调整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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