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给事中的解释
给事中
词典解释
官名。秦汉为列侯﹑将军﹑谒者等的加官。侍从皇帝左右,备顾问应对,参议政事,因执事于殿中,故名。魏或为加官,或为正官。晋代始为正官。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,掌驳正政令之违失。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。明制分设吏﹑户﹑礼﹑兵﹑刑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,稽察六部之弊误,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。清代隶属都察院,与御史同为谏官,故又称给谏。省称给事。
(1) [name in ancient] 官名。秦汉为加官,晋以后为正官。明代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辅助皇帝处理政务,并监察六部,纠弹官吏
给事中戴凤翔。—— 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
(2) 又
给事中钟宇淳。
- 列侯:
1.爵位名。秦制爵分二十级,彻侯位最高。汉承秦制,为避汉武帝刘彻讳,改彻侯为通侯,或称“列侯”。
2.泛指诸侯。
- 谏官:
掌谏诤的官员。
- 参议:
1.参与谋议。
2.官名。金军中﹑元明中书省属官,明布政司﹑通政司,清各部,民国初高级军事机关,均置“参议”。
- 隶属:
(区域、机构等)受管辖;从属:直辖市直接隶属国务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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