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长春市的解释
长春市
词典解释
吉林省省会。在省境中部、伊通河沿岸,京哈、长图、长白等铁路交点。1932年设市。人口270万(1995年)。有著名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,被称为“中国的汽车城”。1932年溥仪在日本帝国主义扶植下曾在此建立伪满洲国。有八大部(伪满洲国皇宫)、净月潭、南湖、苏军烈士纪念塔等名胜古迹。高等学校有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。
- 人口:
1.居住在一定地域内或一个集体内的人的总数。
2.人。
3.人的口,指言谈﹑议论。
- 制造厂:
制造专门产品的工厂。如:汽车制造厂。
- 名胜古迹:
风景优美和有古代遗迹的著名地方。
- 著名:
有名,出名。如:著名人士。
- 烈士:
①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:革命烈士ㄧ烈士陵园。
②〈书〉有志于建立功业的人:烈士暮年,壮心不已。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阅读(1558次)
与“长春市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长春市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长春市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