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律学的解释
律学
词典解释
1.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。晋始置律学博士,转相教授。后秦姚兴设律学于长安,召各郡县散吏入学,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。隋律学隶大理寺,唐宋律学隶国子监。
2.法律学科。
- 郡县:
郡和县的并称。郡县之名,初见于周。秦始皇统一中国,分国内为三十六郡,为郡县政治之始,汉初封建制与郡县制并行,其后郡县遂成常制。
- 教授:
①对学生讲解说明教材的内容:教授数学ㄧ教授有方。
②高等学校中职别最高的教师。
- 入学:
1.谓学童初次进入学校读书。
2.旧指生徒或童生经考试录取后进府﹑州﹑县学读书。
3.今泛指入校学习。
- 后秦:
十六国之一。为羌族姚苌所建,史称后秦(公元384年-417年)。
- 选任:
1.主铨选之职。指吏部。
2.挑选任用。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阅读(1642次)
与“律学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律学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律学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