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十七史的解释
十七史
词典解释
《旧唐书.经籍志》乙部正史类有《史记》﹑《汉书》﹑《后汉书》﹑《三国志》﹑《晋书》﹑《宋书》﹑《南齐书》﹑《梁书》﹑《陈书》﹑《后魏书》﹑《北齐书》﹑《周书》﹑《隋书》,共十三史。宋人加《南史》﹑《北史》﹑《新唐书》﹑《新五代史》,遂有“十七史”之称。参阅《宋史.艺文志二》﹑清王鸣盛《十七史商榷》卷九九。
- 后汉书:
书名。纪传体东汉史。南朝宋范晔著。全书一百二十篇,分一百三十卷。记载自公元23年至220年间的历史,叙事喜以类相从。为研究东汉史的重要资料。
- 五代史:
梁﹑唐﹑晋﹑汉﹑周五代是我国历史上最纷乱的时期之一,因以“五代史”比喻争吵。
- 宋人:
指周代宋国人。宋人为殷商后代,受到周人的歧视,被讥为“蠢殷”﹑“顽民”。因此,在先秦旧籍中,宋人常被作为“蠢人”的代称。
- 经籍:
〈书〉
①经书。
②泛指图书(多指古代的)。
- 商榷:
商量,讨论:具体方案还要再商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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