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邦宪的解释
邦宪
词典解释
1.《诗.小雅.六月》:“文武吉甫,万邦为宪。”毛传:“宪,法也。”后因以“邦宪”指国家大法。
2.借指执法官,如御史大夫,刑部尚书﹑侍郎等。
- 万邦:
1.所有诸侯封国。后引申为天下,全国。
2.泛指众多的国家。
- 大法:
1.基本法则。
2.指国家的重要法令或根本法。
3.指朝廷的纲纪。
4.佛教语。谓大乘佛法。
5.复姓。宋代有大法乐霖。
- 法官:
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。
- 刑部:
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﹑狱讼事务的官署,属六部之一。
- 文武:
1.文德与武功;文治与武事。
2.特指武事﹑军事。
3.文才和武略。
4.文臣和武将﹐文武官员。
5.犹言温猛。指文火和武火。
6.周文王与周武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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