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南昌市的解释
南昌市nán chāng shì
词典解释

江西省省会。在省境北部、赣江下游、向九铁路线上。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。古称豫章、洪都。1926年设市。人口151万(1995年)。1927年8月1日,周恩来等在此领导武装起义。建国后建有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和纪念塔、革命烈士纪念堂。名胜古迹有百花洲、青云谱、滕王阁等。有江西大学等高等学校。


下游:

1.河流接近出口的部分;亦指下游附近的地区。

2.犹末流。

3.比喻落后的地位。

洪都:

江西省南昌市的别称。隋﹑唐﹑宋时南昌为洪州治所,唐初曾在此设都督府,因以得名。

领导:

1.带领并引导朝一定方向前进。

2.担任领导的人。

3.指领导机关。

纪念馆:

为纪念有卓越贡献的人或重大历史事件而建立的陈设实物、图片等的房屋:鲁迅纪念馆ㄧ南昌起义纪念馆。

纪念堂:

为纪念某一著名人物而建造的建筑物。
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分享到: 更多
阅读(1525次)
与“南昌市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南昌市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南昌市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