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北海道的解释
北海道
词典解释
日本第二大岛和一级行政区。在日本最北部。面积8.35万平方千米。首府札幌。森林覆盖率为70%。海洋渔业、伐木业、乳牛业在全国占首要地位。
- 全国:
1.谓使敌国不战而降。
2.保全国家。
3.指整个国家范围内。
- 面积:
几何学的基本度量之一。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块区域大小的正数。通常以边长为单位长的正方形的面积为度量单位。
- 千米:
公制长度单位。一千米等于一公里,合我国二市里。
- 北部:
1.泛指一国一地的北方地区。
2.谓汉时北匈奴所居之地。
3.《三国志.魏志.武帝纪》:“﹝太祖﹞年二十,举孝廉为郎,除洛阳北部尉。”后因以借指令尉。
- 首府:
1.旧时称省会所在的府为首府。现在多指自治区或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。
2.旧时对知府的称呼。
3.附属国和殖民地的最高政府机关所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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