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常伯的解释
常伯
词典解释
周官名。君主左右管理民事的大臣。以从诸伯中选拔,故名。《书.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﹑常任﹑准人﹑缀衣﹑虎贲。”蔡沈集传:“有牧民之长曰常伯。”后因以称皇帝的近臣,如侍中﹑散骑常侍等。
- 民事:
1.犹国政。
2.泛指民间诸事;民政事务。
3.指力役之事。
4.指农事。
5.泛指民间生活情事。
6.有关民法的。
- 官名: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衔。
- 准人:
古代狱官,掌管司法刑狱的官。
- 立政:
1.谓建立长官。
2.确立为政之道。
3.莅政;临政。立﹐通“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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