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青苗法的解释
青苗法qīng miáo fǎ
词典解释

也称常平给敛法﹑常平敛散法。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﹑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﹐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﹐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﹐减轻百姓负担﹐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﹐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﹐原意也渐丧失。


以后:

比现在或某一时间晩的时期。

夏收:

夏代祭祀时戴的一种帽子。

二分:

1.春分和秋分。

2.分而为二。

3.犹言两份。

4.十分之二,二成。

限制:

①规定的范围:出入没有时间限制。

②约束:旧的生产关系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。

保守派:

指墨守成规,不求改革,甚至反对变革旧事物的政治派别或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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