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阴韵的解释
阴韵
词典解释
1.宋以前韵书﹐皆沿用《切韵》﹐分为二百零六部。宋淳佑间平水人刘渊增修《礼部韵略》﹐归并同用各韵为一百七部﹔元初阴时夫撰《韵府群玉》﹐又并为一百六部。元以来诗韵多沿用之﹐通称平水韵﹐也称“阴韵”。
2.音韵学家根据古韵母的性质﹐把字音分成三类﹕韵尾是b﹑d﹑g的叫入声﹔韵尾是m﹑n﹑ng的叫“阳韵”﹔入声和阳韵以外的叫“阴韵”。
- 通称:
1.通常的称呼。
2.一般的说法。
- 沿用:
继续使用(过去的方法﹑制度﹑法令等)。
- 水人:
1.水乡之民;习水之人。
2.指古代交州少数民族俚人。
- 以外:
表示在一定的范围﹑处所﹑时间﹑数量的界限之外。
- 一百:
1.数词。十的十倍。
2.泛指多数。
3.指跨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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