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京府的解释
京府
词典解释
京都地区。
- 京都:
京城。
- 地区:
①指较大的区域范围:沿海地区|发达地区。
②中国省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区域。包括若干个县、自治县、市。不是一级行政区域。设立行政公署,作为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。20世纪80年代起,有些地区撤销,所管理的县、自治县、市改由地级市领导。
● 府
◎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:府库。天府。
◎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,泛指一般人的住宅:府邸。府第。王府。府上。
◎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,等级在县和省之间:开封府。府尹。府治。府试。首府。
◎ 国家行政机关:政府。官府。
◎ 古同“腑”,脏腑。
● 京
◎ 国都(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):京城。京都。京华(因京都是文物、人才汇集的地方,所以称京都为“京华”)。京畿(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)。京剧。京师(首都的旧称)。京绣。京菜。
◎ 大。
◎ 古代数名,指一千万,亦指一亿兆。
◎ 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:京族。
◎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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