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府帖的解释
府帖
词典解释
即军帖。唐代实行府兵制,故称军帖为府帖。后世因之。
- 军帖:
军中的文告。
- 实行:
1.实际的行动。
2.用行动来实现理论﹑纲领﹑政策﹑计划等。
3.犹德行,操行。
- 府兵制:
起于西魏﹑行于北周和隋,兴于唐初的一种兵制。宇文泰掌握西魏政权时所创立,其制为:置六军,合为百府,分属二十四军开府,选拔体力强者充府兵,另立户籍。隋代府兵户籍改属州县。唐初整顿成为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。府兵终身服役,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,定期宿卫京师,戍守边境。自唐高宗时起因府兵负担过重等原因,渐见其弊,至天宝八年(公元749年)折冲府(唐代府兵制军府的总称)无兵可交,府兵制已名存实亡。参阅《新唐书.兵志》。
- 后世:
①后代
①:《诗经》和《楚辞》对后世的文学有很大的影响。
②后裔。
③佛教指来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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