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警政的解释
警政
词典解释
1.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。
2.清代官署名。原属民政部﹐为民治﹑警政﹑疆里﹑营缮﹑卫生五司之一。职掌巡察禁令﹐分稽行政司法。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﹐为警政﹑警法﹑警保﹑警学﹑警务五司之一。参阅《清史稿.职官志六》。
- 署名:
在书信﹑文稿或文件上签上或打印上名字。
- 光绪:
清德宗(爱新觉罗载湉)年号(公元1875—1908)。
- 疆里:
1.疆场邑里。
2.界限,指定的范围。
- 职官:
1.犹官职。
2.各级官员的统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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