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杖督的解释
杖督
词典解释
谓受杖刑处罚。
- 杖刑:
古代刑罚之一。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。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。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,杖以荆条制成,分大杖﹑法杖﹑小杖三等。北齐北周,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。其后相沿直至清末。参见“五刑”。
- 处罚:
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。
● 杖
◎ 扶着走路的棍子:手杖。拐杖。
◎ 泛指棍棒:擀面杖。禅杖。
◎ 古代刑罚之一,用棍打:杖脊。
◎ 古同“仗”,恃,凭倚。
● 督
◎ 察看;监管:监督。督办。督导。督察。督促。督师。督率(
)(亦作“督帅”)。督战。督学。◎ 责罚:督过(督察责备)。督责。
◎ 古代将官名:都督。督邮。督护。总督。提督。督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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