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巴克什的解释
巴克什
词典解释
满语,熟悉事务的人。清代作为掌管文案者的官称。天聪五年七月设六部,改巴克什为笔帖式。
- 作为:
①行为;所作所为:他的这种作为危害了集体的荣誉。
②建树;成就:在事业上无所作为。
③可以做的事:大有作为。
④当做;做为:作为一名演员|作为会议室。
- 文案:
1.亦作“文按”。公文案卷。
2.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﹑掌管档案的幕僚﹐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。
- 官称:
1.人的头衔。如:他喜欢别人以官称呼他刘科长。
2.普通的或官面的名称。如:那年月“出钱”的官称是缴“慰劳金”,慰劳金的多少,视商户的大小而定。
- 六部:
从隋唐开始,中国封建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一般分为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各部,统称六部。
- 熟悉:
十分了解,知道得很清楚:熟悉内情|熟悉业务|彼此熟悉。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阅读(2698次)
与“巴克什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巴克什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巴克什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