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吏目的解释
吏目lì mù
词典解释

古官名。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。明之翰林院﹑太常寺﹑太医院,留守﹑安抚﹑招讨﹑市舶﹑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﹑各长官司﹑各千户所﹑各州均有设置。清唯太医院﹑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。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,其余或掌文书,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。


其余:

1.下剩的;其他。

2.犹言有馀﹐有多。

五城:

1.神仙的居所。

2.指京城。

3.指北京城内的中城﹑东城﹑南城﹑西城﹑北城。

官名:
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
②官衔。

医士:

1.医生。

2.受过中等医学教育或具有同等能力﹑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负医疗责任的医务工作者。

参佐:

1.部下;僚属。

2.亦作“参左”。辅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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