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仪司的解释
仪司
词典解释
泛称地方司法机构。
- 泛称:
总称;统称。
- 地方:
①中央以下各级行政区域的统称:地方政府。
②处所;部位;领域:学校在什么地方|什么地方疼|桀、纣贵为天子,富有四海,地方甚大,战卒甚众,而身死国亡。
③部分;方面:这话有对的地方|有些地方你欠考虑。
④地保:令他们报个“暴病身亡”,合族中及地方共递一张保呈。
⑤本地;当地:地方上的老百姓个个拥护李书记。
- 司法:
1.官名。两汉有决曹﹑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。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,在州曰司法参军。宋沿唐制,诸州置司法参军。元废。参阅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七》。
2.星官名。
3.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﹑刑事案件进行侦察﹑审判。
- 机构:
①机械的内部构造或机械内部的一个单元:传动机构ㄧ液压机构。
②泛指机关、团体或其他工作单位:外交机构ㄧ这个机构已经撤销了。
③机关、团体等的内部组织:机构庞大ㄧ调整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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