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调谕的解释
调谕
词典解释
特指太平天国时光王﹑明王所出的文告。
- 所出:
1.从何而出。
2.谓出主意。
3.指出产的物品。
- 明王:
1.圣明的君主。
2.旧时社神封号。《魏书.地形志中》载﹐东彭城郡勃海县有东海明王神。佛教也有明王之称﹐如不动明王﹑大威德明王等。明﹐光明。以有智力摧垮一切魔障之威德﹐故云明王。
- 文告:
1.以文德告谕。
2.政府机关发布的通告。
- 太平天国:
清道光三十年十二月﹐洪秀全﹑杨秀清等于广西桂平金田村起义﹐咸丰元年﹐起义军入永安州城﹐建号太平天国。洪秀全称天王。三年﹐破南京﹐建为国都﹐改称天京﹐建立国家政权。势力发展到十七个省。同治三年湘军攻陷天京﹐秀全自杀。自起事至失败﹐前后共十四年(公元1851-1864年)。
- 特指:
[认为某些事物所属的] 指定范围或角色。
试试手机扫一扫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
阅读(1514次)
与“调谕”相关的字典解释
与“调谕”相关的词语
与“调谕”相关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