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録书的解释
録书lù shū
词典解释

清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。


存档:

把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或稿件资料等存入档案,以备查考。

都察院:

官署名。明清时的监察机构。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,设都察院。专司巡按州县,考察官吏,整饬风纪。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,合称科道。

副本:

①著作原稿以外的誊录本:《永乐大典》副本。

②文件正本以外的其他本:照会的副本。

公文:

相关相互往来联系事务的文件:公文袋ㄧ公文要求简明扼要。

(書)shū ㄕㄨˉ

◎ 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
◎ 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

◎ 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

◎ 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

◎ 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

◎ 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

◎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

◎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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