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> 凡缘的解释
凡缘
词典解释
1.犹言一如往常。《荀子·礼论》:“刑余罪人之丧,不得合族党,独属妻子,棺椁三寸,衣衾三领,不得饰棺,不得昼行,以昏殣,凡缘而往埋之。”杨倞注:“凡,常也;缘,因也。言其妻子如常日所服而埋之,不更加绖杖也。”一说为盘绕,不循正路。见于省吾《双剑誃诸子新证·荀子礼论》。
2.旧指佛家﹑道家﹑神仙等与世俗的缘分。
- 见于:
指明文字出处或可以参看的地方:‘背私为公’见于《韩非子·五蠹篇》。
- 刑余:
1.受过肉刑;判过刑。
2.指受过肉刑的人。
3.指阉人。即受过宫刑的人。
4.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。古代有髡刑,而和尚必须剃光头,故称为“刑余”。
- 而往:
1.以后。
2.以上。表示数量在某一点之上。
- 缘分:
注定会相遇的机会:知无缘分难轻入,敢与杨花燕子争|我和他有点缘分。
- 盘绕:
环绕在别的东西上:青蛇盘绕着树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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