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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长之
词典解释
李长之(1910.10.30李长之1978.12.13)原名李长治、李长植,山东利津人。1929年入北京大学预科学习,在校期间发表散文作品。《我所认识的孙中山》是他早期习作。1931年考入清华大学生物系,两年后转哲学系,同时参加了《文学季刊》的编委会。1934年后曾主编或创办《清华周刊》文艺栏、《文学评论》双月刊和《益世报》副刊。在出版第一本诗集《夜宴》前,开始理论批评的写作。1936年出版《鲁迅批判》—书,产生影响。该年自清华大学毕业,遂留校任教。以后又历任京华美术学院、云南大学、重庆中央大学的教职。1940年任教育部研究员。1944年主编《时与潮》副刊。1945年任国立编译馆编审。抗战胜利随编译馆由重庆北碚迁南京,主编《和平日报》副刊。1946年10月赴北京师范大学任副教授,并参与《时报》、《世界日报》的编务。这时主要从事古典文学研究和文化艺术的批评。重要的著作有《道教徒的诗人李白及其痛苦》、《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》、《迎中国的文艺复兴》、《苦雾集》、《梦雨集》等。建国后一直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,著有《陶渊明传论》、《中国文学史略稿》、《李白》等。
- 诗人:
1.指《诗经》的作者。
2.写诗的作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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